法拍房成交后,前业主欠缴的物业费谁来付?

2025-09-19 09:43:18 来源:平潭网

平潭网9月19日讯(融媒体记者 林璟 通讯员 周佳雲)近日,市民小帅通过司法拍卖低价购得一套房产,却被物业公司要求支付前业主小王拖欠的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小帅认为前业主欠费与自己无关,物业公司则以拍卖公告中“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为由催讨,双方僵持不下。物业公司无奈欲起诉小王与小帅,经引导后选择到实验区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各方共同梳理物业服务合同订立、履行等案件相关事实,并用通俗语言释法: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小王享受了服务,即便房屋被拍卖仍需承担所欠费用;小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拍卖前应看清公告,不能以“没注意”为由推脱责任。通过释法说理,最终各方均让步,纠纷得以解决。

法官提醒,法拍房虽可能低价成交,但购房者竞拍前需了解房产的产权状况、税费负担、占用情况等关键信息,作出更加合理的购房决策。

责任编辑: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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