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开始申报
2026-04-16 23:00:00 来源:平潭党群工作部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本次拟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左右。
一、申报条件
1.不限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教育、科技等)项目支持。
3.全职受聘于在闽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且已工作1年(含)以上。
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已取得突出创新成果或展现出卓越发展潜力。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技术转化等)。
5.鼓励从事脑机接口、集成电路、光芯片、感染免疫与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人才以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曾在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在闽博士后申报。
6.对符合条件的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负责人列为实地考核人选。
申报人只能选择“雏鹰”人才等“八闽英才”培养计划项目中的1项进行申报。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闽江教学名师)、高技能领军人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以及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省产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引进人才团队带头人,不再参与本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在岚工作的人才,请于4月28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党群部人才工作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或称号。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1-23165738
邮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区党群部人才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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