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注意!平潭发布重要通知,事关清明祭扫!

2020-03-21 12:04:29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平潭网3月21日讯 3月2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16号公告,对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实验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祭扫时间安排。2020年4月1日至4月7日。

二、实施限制性祭扫。平潭县殡仪馆、东海陵园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清洁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3月26日-31日期间,群众可通过登录“平潭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获得殡仪馆或东海陵园入场祭扫的二维码,按照预约的日期和时段以“身份证+扫码+测体温”的方式入场祭扫。平潭县殡仪馆以骨灰格位为户数(含夫妻合葬)预约,祭扫人员不超过2名,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东海陵园以墓穴为户数预约,祭扫人员不超过3名,时间不超过1小时。以上不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祭扫。除殡仪馆和东海陵园以外的农村散葬坟墓,祭扫人员不超过5名。

三、防止人员聚集。祭扫活动期间,全区所有殡葬服务场所通行路段将实行人员管控和车辆管制。前往殡仪馆祭扫人员须自行往返;前往东海陵园(含安置墓)祭扫人员需在接驳点凭本人身份证乘坐公交车往返。祭扫期间,参与祭扫人员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有序祭扫、尽快离场,不聚集、不扎堆,对不服从管理或不听从劝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推行网络祭扫。3月26日起,东海陵园将开通网络祭祀平台,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推行网上祭祀活动,引导群众采取“云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

五、加强农村祭扫管理。除殡仪馆和东海陵园以外的农村散葬坟墓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片区制定祭扫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区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六、严防疫情输入。各片区、村(社区)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等形式,进村入户,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因特殊原因,确需回乡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内高风险地区的来岚返岚人员,需在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呈阴性后方能参加祭扫活动。

七、推进移风易俗。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祀陋习。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区社会事业局要起到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区社会事业局工作联络人:周文,联系电话:8375518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林巧薇

最热评论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