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蔚蓝平潭”,平潭发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21-02-02 09:22:58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平潭网2月2日讯(融媒体记者 林海艳)近日,实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实验区资源生态局联合发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蔚蓝平潭”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限放等相关规定,过一个安心祥和、文明环保、宁静清新的春节。

《倡议书》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PM2.5、PM10)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还会产生噪音污染;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倡议书》要求,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实验区禁燃限放规定,在禁燃时段和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以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新春新风尚。

延伸

禁燃时段:

夜间或午间(夜间是指22时至次日6时,午间是指12时至14时30分)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域:

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及周边区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金井新城区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

1.老城区及周边区域:东以环岛东路为界(含向东外延至海域),南以万宝东路-万景路-翠园南路-金井大道为界,西以坛东大道以界,北以海霞路-馥祥路-上楼路-翠园中路-星海路为界。

2.金井新城区域:东以兴隆北路-金井五路为界,南以天大山东路-天大北路为界,西以安海南路为界,北以金井大道为界。

责任编辑:刘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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