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2021年第七期《问政平潭之有事您说》今日上线

2021-06-08 21:10:56 来源:问政平潭

8日上午,2021年第七期全媒体问政节目《问政平潭之有事您说》上线。

2021《问政平潭之有事您说》第七期

上线单位

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科、社保科、婚姻登记科)

上线嘉宾

张功亮,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谢海锋,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科副科长

林  榕,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林海燕,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科负责人

本期聚焦

婚姻登记、医社保办理窗口服务等问题

“养老保险还没缴费满15年,能不能申领退休待遇?集体户口要怎样办理婚姻登记?新生儿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在1小时的直播时间里,群众围绕自身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医社保办理、婚姻登记等盲点问题展开热烈提问,上线嘉宾针对这些热点问题,一一进行答复。

今年以来,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在“一窗通办 全岛联办 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推出了“否定备案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一件事套餐”“视频教程申请模式”等改革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率。

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功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便民化服务改革,以更优的服务,更高的效率,把各项便民化服务确实落到实处,助力平潭营商环境提升。

如何正确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补办结婚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

如何申领退休待遇

据统计,在1个小时的直播时间里共接到诉求22件(包括2件暗访诉求件)热线15件,已答9件,微信5件,已答4件本期热点问题。

Q:因为参保时间比较晚,现在快退休了,养老保险还没缴费满15年,能不能申领退休待遇?可以以个人名义继续交养老保险吗?如果可以的话,怎么处理?

A:您好!申领退休待遇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社保缴费满15年。因您社保缴费还未满15年,故暂时还不能申领退休待遇,您可以到窗口办理以灵活就业身份延后缴费,您若是2011年7月1日以前参保人员,延后缴费连续满60个月后还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满15 年再申领退休待遇,若您是2011年7月1日后参保人员,延后缴费至满15年后再申领退休待遇。

Q:我以前在深圳公司有交社保,后来回平潭没有转回来,就断交了,这种情况可以领失业保险吗?自己辞职的是不是就不可以领了?领失业金要符合哪些条件?

A:您好!根据您所述,您原先就业参保地为深圳市,因失业保险申领为属地原则,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应咨询深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若属于本人意愿离职的(如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若您符合申领条件,可在深圳市领取,或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其需划转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将失业金划转至户籍所在地平潭领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Q: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在网上看到新闻说2021年社保有所调整,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平潭是否也有减免呢?参保单位要如何办理减免手续?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间,是否会影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续?

A:您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2020年疫情期间的一项临时性支持企业的政策,大型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减半征收,中小型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全免,政策至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保费征收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目前暂未收到省人社厅新的关于减免社保费文件。同时根据闽人社办【2021】23号文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工作,参保单位无需办理手续,由税务部门根据政策执行到位。降低费率不影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

下期《问政平潭之有事您说》节目将于6月22日上线,上线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文字:刘志真

图片:江信恒

视频:高信凯  卢章杰 

责编:林泽强  林晓玲

监制:卢晓超

总监制:高   芳


责任编辑:陈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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