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故事】企业欠薪不还拒执行 经法院协调终妥善解决

2022-02-16 09:41:45 来源:平潭网 作者:融媒体记者 蔡曦媛 通讯员 高华燕 蔡秋梅

平潭网2月16日讯  2019年9月,林某入职平潭某置业发展公司担任部门主管。原以为自己寻了份好差事,可好景不长,2020年4月该公司便要与林某解除合同,且该公司仅向林某支付了入职当月的工资,其余均未支付。

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林某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偿还欠付的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审查,实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林某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工资82719.23元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000元。

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林某遂向平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本是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后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局,导致纠纷案件多、案涉人员多、标的数额大、影响面广。经查询,该公司名下财产均已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且多有抵押登记,难以清偿全部债权,面临破产的危机。

一边是辛苦劳动却无法拿到工资的职工,一边是摇摇欲坠、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如何合法合理平衡各方权益,执行法官陷入了思考。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主动联系首封法院了解案件情况。一方面,执行法官向首封法院发送参与分配函,并多次上门沟通协调,合理调整分配方案,为当事人最大程度争取正当权益。另一方面,和申请人逐一面谈,告知执行情况及企业现状,争取当事人对困难企业的理解。最终,申请人同意拿到分配方案上所分配的款项后,放弃剩余债权,让企业摆脱诉讼包袱,有机会重获活力。至此,包括林某在内的38个案件共27名当事人成功领取了执行款。

【普法课堂】

首封法院:财产所有人外债太多,有很多债权人申请查封财产,其中第一个查封的法院被称作首封法院,其他法院只能是轮候查封。首封法院有处置权,可以优先处置其查封的财产。

责任编辑:陈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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