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5号通告

2022-07-13 20:49:12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5号)

7月13日,实验区在处置一起海上案件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目前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组织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村(社区)防控等工作。该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7月8日

上午与其妻前往小商品市场逛街。

7月9日

22时许从澳前码头出海,与其他渔船过货,天亮后返回澳前码头。

7月10日

自述无外出。

7月11日

下午前往南赖村129号朋友家喝茶。

7月12日

上午骑电动车前往澳前菜市场购物;17时,病例一行5人再从澳前码头出发,21时左右在台海东片附近与其它渔船过货,中间与其他渔船交接,时长约半小时。

7月13日

凌晨3时许船只在实验区瓜屿靠岸后,即对相关人员、环境及物品采集核酸进行检测;11点30分,病例核酸检测呈阳性。

目前,病例已送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救治;流调排查发现密切接触者22人、密接的密接73人,已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相关涉疫的岭前、东澳、澳前、磹报、南赖等区域环境已开展消毒。7月13日起,实验区将对上述涉疫的5个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报告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不要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调、核酸采样、相应疫情管控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联系电话:区防控办0591-86177878

区疾控中心0591-24312820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詹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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