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红十字会发布专项救助资金实施办法

2024-05-08 09:46:09 来源:平潭网

平潭网5月8日讯(融媒体记者 林伊铭)5日,实验区红十字会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专项救助资金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红十字专项救助资金作为城乡困难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其他生活困难救助使用,致力于改善最易损害群体的境况,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办法》明确了救助类型和救助对象等。其中,救助类型为医疗救助和其他特殊困难救助,救助对象是具有平潭综合实验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因罹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特殊家庭和个人,以及红十字会认定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分级、分类救助,所有救助对象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其中,在医疗救助方面,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生活严重困难,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其他救助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仍然较大时,可按照费用数额大小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符合救助的对象或其代办人,可以直接在实验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专项救助申请表》,也可到实验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表格,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需经救助对象所在村(居)委会核实公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由实验区红十字会审批公示,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救助金。

《办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詹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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