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2-08-09 23:05:00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6日-12月2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进驻实验区开展督察,并于2022年4月22日向实验区反馈督察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贯彻落实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管委会专题会、党工委委员会审定通过,于2022年6月7日向省上报送,根据省上意见修改完善后,现正式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平潭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动为抓手,在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聚焦发力,确保取得实效,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

《整改方案》明确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聚焦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低碳绿色国际旅游岛。

《整改方案》梳理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等4个方面共30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问题涉及片区管理局、区直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提出了三个工作要求——

  •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督察整改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

  • 二要抓实问题整改。主要领导要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强化协同作战,聚焦整改工作重点,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强化督查考核,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下一步,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动为抓手,对列入督察整改的事项,逐条逐项梳理跟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交账销号制度,做到整改验收一个、交账销号一个,推动形成解决问题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好平潭的绿水青山,扎实推进“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奋力谱写实验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新篇章。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贯彻落实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22年8月5日


责任编辑:薛昕璐

最热评论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